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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December 6, 2009

明天可以休息了!

今天还是一样,已经是我做工的第十五天了。老板刚刚出薪水,三百二十马币。三百二,不算多,但对我所已经很满足了。不像有些有钱人,有钱了还不满足。真是罪恶、罪恶啊!三百二,如何处理,三百给我妈,二十自己拿。很划算是不是?

表面上看来很像是很孝顺,其实很惨。试问,谁家的母亲一个月的领用四百而已,且有没有买过自用品?有,我妈。谈到我妈,又说不出的难受。我很爱我妈,可惜还没有能力赚钱,不然我早就搬家养我母亲了。现在我母亲还要饱受煎熬,看了都心疼。所以,真的很希望,有一天,能出人头地,一定要赚很多的钱,奉养我的母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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